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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女孩自杀抗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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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容
時間:
2012-7-22 21:30
標題:
23岁女孩自杀抗家暴
面临家庭暴力时,受害方求助的单位和部门似乎很多,还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但当家庭暴力来临时,受害方却总是显得如此无助与无力。在悲剧不断上演的背后,是受害方的隐忍,社会关怀的缺位还是法律的缺失,亦或是司法的漠视?
2012-7-22 21:28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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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媒体的新闻报道中,“家庭暴力”早已不是一个陌生的字眼。而一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更让家暴以夸张且真实的手法展示在了人们面前。
2009年9月,23岁的蓝田女孩李静因遭遇丈夫虐待,最终选择了自杀。当一位女性必须以死亡相抗争时,可以想她们遭遇的是如何残忍的家庭暴力。时至今日,她的亲人仍在为她的死寻求法律的说法。
村委会、妇联、公安机关、法院……面临家庭暴力时,她们求助的单位和部门似乎很多,而各种法律条款也对家庭暴力的惩治进行了明确,受害方还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但当家庭暴力来临时,受害方却总是显得如此无助与无力。在悲剧不断上演的背后,是受害方的隐忍,社会关怀的缺位还是法律的缺失,亦或是司法的漠视?
不堪忍受,23岁女孩选择自杀反抗
面对家庭暴力,不少人都会选择默默承受。而以死亡作为最终的反抗手段,家住蓝田县灞源乡柳泉沟村的23岁女孩李静,短促的生命里承载了太多的不幸。
2006年10月,漂亮文静的李静不听家人劝阻嫁给了同乡青年程喜平。婚后两人感情尚好,并生下一女。但到了2009年6月,程喜平听村里人传言妻子李静和同村村民王某有暧昧关系。随后,他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李静不守妇道感情出轨为由殴打李静。平日性格内向软弱的李静没有向家人、妇联、公安机关求助。从2009年8月10日到2009年9月2日期间,程喜平对妻子李静的虐待,由拳脚相加到拍裸照,性虐待。
也就是在这样非人的折磨下,李静本来还残存的一点点希望被彻底击碎,直到最终自己的人格尊严底线彻底被击垮。
不堪忍受丈夫对自己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当年9月2日凌晨3时,李静喝下农药以表清白,随后被家人送到灞源中心医院抢救,不幸身亡,年仅23岁。事后,家人又发现李静身上被虐待、殴打的疤痕多达52处。李静的家人报警后,而施虐者程喜平畏罪潜逃不知去向。
时间在家人的四处奔走相告中过去了七八个月。
2010年4月,当地警方以程喜平涉嫌虐待罪进行立案侦查,程喜平被捕后,他承认自己多次殴打妻子,并给妻子拍裸照,进行性虐待的事实。经法院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程喜平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附带民事赔偿共计90256元。目前原告、被告不服判决均提出上诉,该案已经移交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惨剧发生,机会在隐忍与漠视中错过
发生在蓝田县这个小村落的惨剧到现在仍是村民们经常议论的事,李静用自己的方式在村民们心中留下了大大的感叹号。而在这一惨剧发生之前,似乎曾经有很多机会能终止它的发生,或是减弱家庭暴力的后果。但这一切,似乎都在李静的隐忍以及周围环境的“漠视”中渐行渐远……
近日,当记者拨通李静的小姨刘雪晴的电话时,她对于发生在一年多前的惨剧仍是耿耿于怀。据她介绍,虽然平常偶而会在李静的身上看到一些轻微的伤痕,但她总是对家人和邻居说是孩子打的。平常和自己聊天也从来没有透露过自己遭受过虐待的事情,只是在事发前有一个多月无法取得联系。“李静一直是个很乖的孩子,她是不敢说,害怕程喜平又来打我们和李静的父母。”刘雪晴说。而据她介绍,事发后当地警方勘查现场后认为此案属于普通的自杀案件,并没有及时予以立案侦查。
据柳泉沟村负责妇女工作的刘主任介绍,事发前村里人几乎没有发现任何征兆。因为在农村夫妻打架都是很平常事情,大家都没有在意。虽然平时在工作中,他们也会对一些的家庭矛盾进行调解,但只要没人主动寻求帮助,村委会一般不会主动上门过问别人的“家务事”。
在一审阶段负责此案的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莉荣谈起此案感慨颇多。在她和当事人家属接触中她发现,受害人李静的公婆其实和她就住在一个院子,但对于两人的打架吵闹几乎没有过问过。李静也曾经和婆家亲戚说过“自己不想活”的话,可并未引起对方的注意。而在程喜平的亲属中就曾发生过家庭暴力的事情。总的说来,在一些偏僻乡村,丈夫打老婆似乎并不是什么大事,而一些遭遇类似事件的妇女也大多是“能忍就忍”。加之如同李静自救意识和能力相对较弱,家庭暴力的悲剧就会更容易发生。
作者:
dragon432
時間:
2012-7-27 15:00
可怜的啊。
作者:
甘草
時間:
2020-8-31 10:12
实在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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